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新高考方案,湖南将实施“3+1+2”的模式进行,高考总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1”为物理或历史必选一科,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2”为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任选2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转换后的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法律依据: 《湖南省新高考实施方案》 (一)将原有的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合并为本科批。同时,投档录取按专业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专业招生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进行录取;艺术类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进行录取。 (二)平行志愿投档时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专业调剂范围不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原来可以在院校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202 1年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