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债务人,然后有担保人的,可以按照以下情况处理的: 1、担保人是一般保证的,应当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然后人民法院确定债务人无偿还能力的,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2、担保人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是可以选择的,可以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承担偿还责任,也可以起诉担保人的,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