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 1、拿到土地使用权所需要交的费用; 2、运用土地的成本花费; 3、建造房屋和配套设施的成本花费,或者是旧房屋和配套物品的评估价值; 4、转让房屋所需要的税费; 5、财政部让扣掉的其余项目。 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2、征税面比较广。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 4、实行按次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