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具体内容因每笔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异。这种法律效力并不意味着合同本身就是法律,而是因为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以约束力,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依靠国家强制力,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殊时效作出了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