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立案审核超过7天 |
释义 | “如果网上立案超过了三个工作日还未完成审核,就应该是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案法官对网上立案的申请应于系统接收起诉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处理。” 如果网上立案超过了三个工作日还未完成审核,就应该是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案法官对网上立案的申请应于系统接收起诉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处理。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应当及时登记立案: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法官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定条件,则登记立案。若逾期未补正或者经补正不符合要求,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且无法通过补正材料解决,裁定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四)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一般网上立案都会在7天内审核完毕,在这之前的状态一般待审核,不用太着急。等七天基本就可以。如果着急也可以直接拨打法院立案庭的电话,告知法官在网上申请了立案,让法官快速审核一下。 现在这个系统运行起来还不是特别通畅。建议如下: 1、打电话给立案庭询问一下; 2、建议邮寄一份立案材料给立案庭; 3、立案有空最好自己亲自去一趟(或委托律师),有情况可以及时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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