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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的关系
释义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
    而应交所得税属于应交税费下的二级科目,是属于负债类的科目,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经常在一起出现,其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区别
    概念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所得中交纳的税金。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账户性质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负债类账户,而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账户。
    负债类账户按照反映流动性强弱的不同可以再分为流动负债类账户和非流动负债类账户。是用来反映企业负债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的账户。
    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结转到本年利润的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
    实际本质不同
    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当期应承担的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是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应交所得税,是个二级科目,一级科目应该是“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记录应交纳的所得税,借方表示已交纳或多交的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是个费用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转入利润的所得税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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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