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还是集体? |
释义 |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有偿取得和有偿使用的费用包括: 1、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由采矿权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缴纳的价款。 2、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缴纳。 3、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指由采矿权人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向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的国家所缴纳的一种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4、资源税。在我国境内开采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或个人,都要缴纳资源税。资源税按照采矿权人开采矿产品的开采量、产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由矿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2、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3、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4、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 综上所述,在我国,矿产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采矿权申请人必须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经批准缴纳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后,方可取得采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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