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缴纳:缴费比例:目前湖北省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为2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8%,单位负担20%。 2、医疗保险费计算缴纳: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总缴费比例地区9.5%,武汉地区为10%。其中地区单位负担7.5%,武汉地区单位负担8%,两地区个人负担都为2%。 3、失业保险费计算缴纳:缴费比例:总缴费比例3%。其中个人负担1%,单位负担2%。 4、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参保遵循自愿原则,缴费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负担,根据员工参加工作年限分为10年及以下、11年至20年、21年至30年、31年以上四个类别分别按缴费基数的1%、3%、5%、7%相应比例缴纳,单位按员工缴费的1.2倍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