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公安局的规定,派出所一般在周一至周五对外办理事务,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补办身份证流程: 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手续; 2、户籍地派出所按规定对申请人户籍登记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在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内进行报失登记,并打印《居民身份证报失单》交申请人。同时,按规定对申请人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予以受理; 3、申请人在办证期间如果找回原证的,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报失单》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报失手续,并交回《居民身份证报失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