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中是否需要到场辩论?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仲裁过程中,是否需要到场辩论并没有明文规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仲裁庭审,代理人可以进行口头陈述和辩论,并进行举证及质证等程序。但是,如果需要出示实物证据或者进行现场勘验等特殊情况,则需要到场辩论或者进行现场调解。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到场辩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有权选择代理人进行仲裁。代理人代表当事人在仲裁中进行陈述、辩论、举证、质证等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可以听取当事人的口头陈述和辩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勘验、鉴定、出示实物证据或者进行调解的,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以到场,进行陈述和辩论等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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