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收条的经手人的写法:收条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收到交来的钱或物,写给送交者的作为凭据的条子,叫收条。一张完整的收条包括标题、正文、署名和时间四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