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东提前终止合同,没有正当理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如不及时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可以尽快缴纳租金,和房东协商,避免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内容有: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3、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违约金。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租期间退房会算违约金吗? 房屋租赁期限未到期时的退房,承租人如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事由,应支付违约金。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