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口进京条件? |
释义 | 外地户口进京条件?外地户口进京条件一、如果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二、在京一方在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外商来京投资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外企委托存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配偶系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由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由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并办理调京手续。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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