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庆节可以办理离婚证吗 |
释义 | 国庆节不可以办理离婚证。国庆假民政局不上班,无法办理。民政局是国家机关,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放假时间安排,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民政部门放假,不上班。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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