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中国养老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确保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自愿建立,为职工提供辅助性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职工自愿参加的补充保险,个人缴纳费用并获得利息,退休后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给个人。 法律分析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性支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 结语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构成。基本养老保险通过法定缴费和统一支付的方式,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则由企业自愿建立,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则是一种自愿参加的补充保险形式,通过个人缴费和利息积累,为个人退休后提供一定的养老金。这三个部分相互补充,共同构建了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为广大劳动者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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