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失物无人认定归国家所有的期限是1年,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一、依法予以追缴是什么意思? 只要有非法所得,且存在,就要收缴。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经审查,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当上缴国库;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申请退库予以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返还价款。对侵犯国有财产的案件,被害单位已经终止且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或者损失已经被核销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上缴国库。 二、人没死可以说继承事业么 自然人死亡之后遗产没有人继承的归国家所有,自然人之前是村集体成员的话,遗产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国家或集体组织在继承当事人遗产之前,应当先清偿债务和拖欠的税款,另外,遗产就算收归国家了,也是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 三、遗失物与遗忘物处理方法 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缴国库。拾得遗忘物应当归还失主,如果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