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癌症门特报销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包括:癌症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血友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前,参与城镇职工医保的门特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95%,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退休劳模95%。而参与城镇居民医保的门特报销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均较低,一般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一般在45%、55%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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