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业和草原局是干什么的 |
释义 | 林草局的主要业务具体如下: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林业局的相关要求规定: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待遇怎么样? 1、试用期工资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5000元(含五险、培训、装备及绩效)。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工资待遇月薪3000元,其中:2000元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1000元为绩效工资(延后一月按实际绩效发放),护林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的交纳以社会保险部门具体要求为准。公补部分由用工方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十八条 公益林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