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转移材料 -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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