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饶平三旧改造项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到饶平政务公开平台查询。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是对利用效率低、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的用地进行再开发,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利用价值,节约集约用地,完善饶平县城乡总体规划布局,满足群众对居住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推动饶平县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提升。针对“三旧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帮助“三旧改造”项目业主企业解决困难,促进全县条件成熟的“三旧改造”项目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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