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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宫没清理干净。导致二次手术。我应该向医院诉求哪些赔偿?
释义
    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协商解决赔偿的,应当在专门场所进行。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索赔数额较高的,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我在三甲医院住院五天,做了堕胎手术。15天后,医生检查说没有清理干净,要求二次住院。费用怎么算?
    法律分析:1、产前检查支付标准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2、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阴道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定额支付标准在各级医院“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00元)。(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4950元。(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一级医院5550元。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在三甲医院住院五天,做了流产手术。15天后,医生检查说没有清理干净,要求二次住院。费用怎么算?
    法律分析:1、产前检查支付标准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2、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阴道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定额支付标准在各级医院“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00元)。(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4950元。(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一级医院5550元。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律师先生,你好,我在医院取钢板。手术三天检查时,没有取出螺丝。医院也承认这是一起医疗事故。第二次手术是免费的。我现在应该如何向医院要求赔偿?
    可以要求。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果医院不能举证明其在对当事人手术中不存在过错,并且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以其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为标准。采用客观标准,即以损害发生当时临床所能够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来衡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此处所说的损害发生当时临床所能够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并不是指致损医院或其义务人员的医疗水平。而是同一时期一般医务人员在同一情况下能够尽到的注意义务。法律依据: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医生的手术错误导致了二次手术。如何解决私人医院的问题?
    法律分析:分情况来看,一是二次手术是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的,这时我们有权请求医院承担二次手术的手术费;二是医院在医疗事故中并没有过错,二次手术有当事人自己造成的,那么医院不承担手术费。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律师!我在医院取钢板。手术三天检查的时候,没有取出一个螺丝。医院也承认是医疗事故,第二次手术是免费的。我现在应该如何要求医院赔偿?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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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