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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找不到了怎么做
释义
    身份证找不到后要及时的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挂失补办。
    在当地派出进行挂失后还需要到网络上进行必要的声明,以免别人使用的身份证进行操作。各省都有自己的网站,网站查询即可。登录相应的挂失网站声明后在进行补办。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内地居民所持身份证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如下:
    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的《居民户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
    4、申领人的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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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