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公司的股东可以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政府(委托国资委代为出资)、工会,而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组织。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入股有限公司。 但是,根据公司法第57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出资方式 1、货币出资方式 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 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 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 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 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 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二、入股投资类型 入股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