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司法强制拆迁流程如下: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3、到场强制拆除被执行人的房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