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证处的作用是进行公证,从而减少诉讼活动的发生,并且公证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公证处的职责是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