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教育司新规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违规组织考试,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和学生,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6: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