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驾照不可以租车,租车必需要驾驶证,而且没带驾驶证是不可以开车的,属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作无证驾驶处理;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 5、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6、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如下: 1、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确认申请人年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确认申请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签章; 4、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存在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必须要如实向车管所提交法律规定的材料,并如实申报规定的事项,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