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法律依据: 《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 第六条 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海关难以确定是否载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内容的,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专门机构的审查、鉴定结论予以处理。 第七条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