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后户口本上有啥变化 |
释义 | 户口迁出后,公民在原户口簿上面个人页是会盖上“迁出”的盖章,而系统也会迁走户籍信息。对应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只可以使用新的户口簿不可以使用原户口簿。 一、没有户口本能不能迁户口? 不可以。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是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若需要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需要入户一方户口簿原件,户主相关证件等资料才可以办理,户籍部门需要从户口簿核对公民资料,所以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的。 二、户口迁出来半年能迁回去吗 可以。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办理流程:(1)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原籍后还可以再落回去.(1)入户申请书;(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5)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6)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三、新户口簿和老户口簿有什么区别 协议上在新的户口簿。办了一个新的户口本,户口本上内容未作变更的,旧的仍能使用。如果是户口本补办,与原来的基本信息一致,也是不会作废的。因损坏而补领的户口本,不能继续使用:1,被挂失的户口本,本人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又找到的前提下),但是不建议当事人使用,其他人不能冒用,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2,当事人找到旧的户口本的,应妥善保管,或者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以免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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