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以下是主要内容: 1、污染物限值:标准规定了不同行业的VOC单项限值和总量限值,并分别列出了特别排放限值及超标处置要求; 2、测量方法:标准对VOC测量方法予以详细阐述,包括测量的规范与步骤,测量器具的精度和误差等; 3、监测要求:标准规定了VOC排放监测的周期、监测点设置要求等; 4、排放管控:标准规定了对VOC排放的控制要求和管控措施。 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来源: 在室外,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产生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污染等;在室内则主要来自燃煤和天然气等燃烧产物、吸烟、采暖和烹调等的烟雾,建筑和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清洁剂和人体本身的排放等。 综上所述,挥发性有机物(VOC)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加油站、印刷业、汽车维修等行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都带来了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