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国外签合同一般用英文还是中文名 |
释义 | 在国外签合同可以使用英文名或中文名。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合同即成立。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使用英文签名,因此可以使用英文名或中文名,或者同时使用中文名和英文名。 法律分析 在国外签合同既可以用英文名,也可以用中文名。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当事人采用签名形式签订合同时使用英文签名。因此当事人可以使用英文名或中文名,或者将中文名和英文名一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该内容由 张佰毅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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