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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判处两年,缓刑期间可在家呆几年
释义
    【法律分析】:死刑缓刑2年是在监狱里执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拘役刑罚的罪犯在家中执行,但是需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故意伤害罪,间接伤害罪可判处几年刑
    间接伤害罪的量刑标准: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事法律上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行为,但两者都是故意行为,致人轻伤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量刑方面稍微有些区别。致人轻伤不能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一般量刑为一年左右。取得谅解就可以判处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过失伤害按结果分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两种。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死刑缓期2年执行需要具备的条件: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审裁定下发,判处两年,我以上诉,在案件审查期间,是否会被关进监狱
    【法律分析】判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刑罚处罚。刑事起诉是指公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其予以刑法上的评价。为了维护司法严肃性,已经宣判对案件不能再以同一案由再次起诉。但是,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被告人,可以在刑诉法规定的期间内上诉,一般为十日内;对于一审结果不服的公诉机关可以抗诉,申请进入二审程序。我国是两审终审制,即案件在二审法院宣判之后结案,诉讼程序终止,不能再次上诉或抗诉。对于一审已生效判决或者二审终审的判决,如果存在事实认定或适用法律等方面确有错误时,人民法院应当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不同情况的判法:一、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一般判决六个月至十五年;二、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判决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三、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判决十五年,最高判决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判处死刑的案件,由那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判决死刑的案件呢1、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死刑的案件。有些案件的核准权,依法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也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行使。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4、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5、对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执行死刑前发现有相关规定的情形,需要改判的案件,应当由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改判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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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9: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