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秘密是指哪些事项 |
释义 | 国家秘密,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只局限于某特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些事项究竟指的是哪些方面呢?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9条规定,国家秘密指的是以下事项: ①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②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③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秘密事项; 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⑤科学技术的秘密事项; ⑥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⑦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很显然,这些列举的事项都是涉及到重大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秘密,不适宜为外人所知悉,具备国家保护的必要。 此外,国家秘密在我国还区分为三种等级,即绝密、机密以及秘密。这三个等级代表着不同信息的重要程度,也反映了若泄露其所造成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渎职类犯罪中的,其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我国刑法在该罪条文的第二款中作了特别说明,指出如果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构成此罪,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了相应地扩大,不再局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此外,我们还应该着重分析的是该罪的客观方面的状况。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了上述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事项,泄露了国家秘密,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泄露的方式,并没有法定的要求,但是按照通常的理解,包括了作为和不作为的犯罪,也包括了口头的泄露以及书面的泄露。关于情节严重,即必须达到一定的量化标准,比如,为了牟利或者出于个人的目的而故意为之;又比如,在特定的时期,如国家政治经济政策重大调整时期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多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或者已经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现在网络资源发达,许多网络信息来源多元而且可靠性欠考证,对于通过在互联网上擅自发布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在主观方面上,法律明确规定了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秘密而还故意泄露。在泄露的对象上,本罪并不要求,这区别于我国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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