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要怎么办 |
释义 |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合同有约定的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买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一、那么一房两卖欺诈能否获得双倍赔偿 受到欺诈遭遇一房两卖的,一般不予双倍赔偿。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二、房屋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应该怎么办 房屋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应该: 1、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退房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2、阴阳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给当事人带来利益,而且隐瞒相应的风险。如果卖方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买方,买方拒绝按照真实合同支付购房款,双方很容易发生纠纷。前后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原则上应优先于前后合同的原则; 3、如果一方确实规避了证据,并故意在此后履行合同中骗取贷款,原则上,双方不应认定房价的真实变更。 三、期房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 期房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救济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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