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事务所是企业吗 |
释义 | 律师事务所在法律上的定义不是企业。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是律师的执业机构,不属于企业,不需进行工商、民政登记。公司制律师事务所是参照公司形式进行内部管理、并不是公司;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不是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属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系非法人组织。 合伙律师事务一般以合伙的形式设立,不属于法人,属于非法人组织。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一般为非法人合伙组织,分为三种存在形式: 1、合伙律师事务所(属于合伙组织,无法人资格,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2、个人开业的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3、国资律师事务所(人员是国家事业编制,国家调拔经费,是国家事业法人单位,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