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具体分析,出租车乘客开门撞人按照乘客与司机有无过错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分别承担责任。如果出租车司机在指定位置停车并且提醒乘客开车注意安全,那么司机不承担责任。如果司机完全尽到义务的情况下,双方都有责任。 乘客下车开门撞伤骑车人,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乘坐机动车时,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如乘客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下车开启车门时撞击到骑车人。骑车人受伤的主要原因,应承担骑车人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责任。如司机没有按照规定临时停车,停车位置存在隐患,或乘客付钱以后,下车之前,司机没有尽到观察、提醒义务。那么在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也需要承担责任。 3、提醒:机动车临时停车,驾驶员需将车辆紧靠道路边缘,确保右侧或者开车门的位置不会有其他车辆或行人穿插通过,降低事故发生几率。乘客下车时,用离车门最远的手将车门打开小缝隙,观察到不会影响其他人或车后,再将车门充分打开。此外,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骑车时看到前方有车辆靠边停车时,也需要提高警惕,以免发生意外。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