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如何存缴公积金? |
释义 | 1、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一、厦门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一)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二)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三)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五)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二、公积金外地转本市办理流程 公积金由外地转入本市应当由外地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并且由本地录用单位办理相关转移手续,职工可以督促单位在在30日内完成相关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是指职工因跨省市工作调动等原因,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及相关信息从原工作地转出,接续至现工作地的业务。职工可以督促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若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在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起20日内未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单位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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