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纳 住房公积金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提取等情况,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 办理住房公积金 账户设立手续: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记载职工 个人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但不高于1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单位录用职工的,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注意事项,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单位与职工 终止劳动关系 的,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分立,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合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