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解协议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
释义 | 自行和解协议只具备合同效力,无强制执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人民法院可以邀请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经双方签收后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自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只具备合同效力,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法律约束力如何确定? 和解协议是当事人在民事纠纷中达成的一种和解方式。其效力及法律约束力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和解协议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如书面形式等。其次,和解协议的内容应当合法、合理,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再次,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行为能力,否则可能影响其效力。此外,和解协议应当是自愿达成的,没有被迫或欺诈的情形存在。最后,和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无效。因此,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法律约束力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结语 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只具备合同效力,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确定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法律约束力需要考虑形式、内容、当事人法律行为能力、自愿性以及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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