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行道不停车让行被罚是属于行政处罚,去行政复议申诉就可以了,他们有张A4纸表单给你填写的。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违反规定的将作记三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车辆通过人行道不停车让行会处以扣驾驶证3分,罚款20至200元的处罚。 一、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 二、提交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并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 三、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 四、带上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 五、申诉受理后交管部门会重新对本次违章的违章内容和处罚作出核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以及相应的措施; 六、如果对于复议以后的结果还是不服,则可以提起诉讼。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前两种情况,假如机动车未礼让的,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而针对第三种情况,如未避让,则将给予罚款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没有礼让行人,但是前方必然有车辆,所以一分钟后跑的最远距离是在前车后面;礼让之后由于没有阻挡物,所以一分钟内加速之后最远距离仍然是前车后面,前车这两种情况下的移动是相同的。人行道不停车让行不能申诉;给予罚钱20至200元,记3分的处罚;在车道降低的路段、路口,或在没有出行信号灯、出行标记符号、出行标线或出行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碰到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驾驶时,汽车应该依次交替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