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业税是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的。取消农业税标志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让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更有积极性,体现了现代税收公平性。当时农业税征收依据如下:1.按常年产量计算农业税计税产量,不是实际产量,是中国农业税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农业税行之有效的征收方法。2.按产品收入计算是农林牧产品的计税依据,对列举的农林牧产品,按产品的收入计算确定农业收入。 法律依据: 《农业税条例》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为“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中国农业史上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自此,在我国延续了2000多年的农业税宣告终结,这既使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也意味着我国工业反哺农业进程提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