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童开通银行账户: 1.十周岁以下的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管是办理身份证还是办理银行卡都要家长陪同, 办理银行卡需要携带如下证件: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体现监护性质的其他证件(如出生证等)才可以办理。 2.十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学生,要本人持户口簿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等办理好身份证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到任何银行都可办理。 3.已满十六周岁的学生,办理银行卡的方法与成人相同,持本人身份证去银行即可办理。 一、办理流程如下: 1、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要开户的银行; 2、在大堂经理的协助下,进行申请表的填写; 3、将身份证、申请表一同递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密码输入和签名,即可。 二、注意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如果发现ATM机的密码防护罩和入卡防护槽有异常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不要使用,同时立即告知银行;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最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4、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5、开通手机短信服务,随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马上致电银行进行挂失; 6、如果怀疑资金被盗,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并对银行卡账户及时进行挂失。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