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事诉讼之中的调解书具体有什么内容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随便看
打人够不上轻伤法律怎么办?
打人轻伤能如何办
打人不够轻伤派出所会如何处理
打架不够轻微伤怎么处理?
什么是无能力赔偿数额
打人不够轻伤怎么处理
打人不够轻伤派出所怎么办理
打人够上轻伤法律怎么办
二审裁定应该谁送达被告
二审胜诉一审诉讼费由谁出?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判分割析产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判分割析产
被他人威胁恐吓能立案吗 -立案
找人打电话威胁恐吓如何处罚
调解成功有强制性吗
仲裁调解有强制力吗
调解书具有强制性吗
强制执行是否需要调解
调解可以强制执行么
受到电话恐吓骚扰威胁法律如何处理 -法律知识
受到威胁恐吓是否可起诉对方?
威胁恐吓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老公贷款打赏女主播,老婆要一起还?
老公给女主播打赏的钱,能否要回?
怎么查询社保卡是哪个银行办理的 -法律知识
Hegelian philosophy of criminal law
hegemon
hegemonism
欧安会
欧发基金
欧共体
欧盟
欧佩克
欧式选择权
欧氏城市规划
欧元
欧洲被庇护国
欧洲初审法院
欧洲法院
欧洲法院总法律顾问
欧洲共同市场的对外统一关税
欧洲共同市场科技网
欧洲共同体法
欧洲共同体决定
欧洲共同体审计院
欧洲共同体指令
欧洲货币
欧洲货币单位
欧洲记帐单位
欧洲金融合伙人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0/31 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