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年一遇洪水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大江大河防汛时人们常说的十年一遇、百年一遇、千年一遇洪水,是关于洪水概率值的一种习惯性叫法。当某条河流或某个水系上游来的洪水流量,达到概率为10%的洪水流量时,人们习惯地称其为十年一遇洪水;达到概率为1%的洪水流量时,称其为百年一遇洪水;以此类推。特大洪水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1、洪水要素重现期小于5年的洪水,为小洪水; 2、洪水要素重现期为5年~20年的洪水,为中洪水; 3、洪水要素重现期为20年~50年的洪水,为大洪水; 4、洪水要素重现期大于50年的洪水,为特大洪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十八条 防治江河洪水,应当蓄泄兼施,充分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河道防护,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保持行洪畅通。 防治江河洪水,应当保护、扩大流域林草植被,涵养水源,加强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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