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驶证在别人手里没有用。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