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放弃继承生命公证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公民申请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手续的,要带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所放弃继承的财产的所有权证等资料,亲自到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为代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遗产的保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