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有哪种情形 |
释义 | 以下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可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 1、检验合格标志: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2、车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3、保险标志:未放置强制保险标志; 4、行驶证: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其他,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还有: 1、 累计积分达十二分的; 2、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4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6、 造成交通事故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