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户口迁移证 或者户口准迁证也就是户口的准予迁入证明,想要把户口迁出到外地就需要开具准予迁入证明,一般都是由户口接收所在公安局开出,有效期通常为一个月。但有不少人因为有事或者是大意超出了有效时间,又或者丢了。户口迁移证丢失怎么办拿着这些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序,人才市场工作人员或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因为准迁证过期而不给迁出的。如果碰见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办呢。这需要到迁出地的派出所找出原来迁入存根,复印一份拿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并申请开一份没有入户的证明,然后拿到迁出地的派出所即可重新办理新的迁入证。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手续同户口准迁证是一样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