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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办理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
释义
    办理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的流程如下:
    1、本票持有人在本票背面背书栏内背书,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注明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
    2、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并交验有关证件;
    3、被背书单位审查;等等。
    一、具有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是什么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具有票据法上效力。
    二、附条件背书 背书有效吗
    无效。票据法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因为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持票人必须具有合法取得的票据才能主张其票据权利。背书是附属票据行为,背书人转让的是出票人通过法定的记载事项设立的票据权利,背书人无权增加或减少出票人所创设的票据权利。因此,背书人在转让该票据权利时,不得附有条件。附条件的背书,是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的,但背书行为本身仍然有效。这一点同民法上的附条件的合同不同。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有当某一条件成就时,该合同才能生效。票据则不同,票据的性质和票据正常流通的实践要求,背书转让票据,只能是单纯性背书,即背书是无条件的。
    三、电子票据追索清偿流程是什么
    电子票据追索清偿流程如下:
    1、发出追索通知。内容包括通知的当事人,分为通知人和被通知人;通知的期限;通知的方式和通知应记载的内容;
    2、确定追索对象。该被追索人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等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清偿金额和受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十三条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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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5: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