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积分受理单是什么 |
释义 | 视为成功受理积分申请的凭证。具体的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的流程是:登录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注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审核通过填写积分申请表,核定完成后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领取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一、积分申请基本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属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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